2011-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与豆芽生产卫生规范深度解析

团体标准 609
本标准解读针对2011-2012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深入解析工业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,指导实施过程,确保豆芽生产安全卫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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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,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,豆芽作为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蔬菜,其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规范直接关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,为了确保豆芽产品的质量安全,我国于2011年颁布了DB31/2011-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《工业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》,本文旨在对这一标准进行深入解读,分析其核心内容,并探讨其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与实施。

标准背景与意义

DB31/2011-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《工业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》由市质量技术局发布,旨在规范工业化豆芽的生产流程,保障豆芽产品的质量安全,该标准的颁布对于提升豆芽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、降低食品安全风险、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深远的意义。

标准主要内容

适用范围

本标准适用于市区域内所有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在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。

术语和定义

(1)工业化豆芽:指通过工业化生产方式生产的豆芽,包括绿豆芽、黄豆芽、黑豆芽等。

(2)卫生规范:指在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中,为确保豆芽产品质量安全而采取的卫生措施。

生产环境

(1)生产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、采光条件,防止污染。

(2)生产设备、工具、容器等应定期清洗、消毒,保持清洁。

(3)生产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、手套等,防止交叉污染。

原料要求

(1)原料豆应选用新鲜、无病虫害、无霉变、无污染的豆类。

(2)原料豆应经过筛选、清洗、浸泡等处理,去除杂质。

生产过程

(1)豆芽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,确保产品质量。

(2)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、湿度、氧气等条件,防止豆芽生长。

(3)生产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豆芽质量,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。

包装、运输和销售

(1)包装材料应选用无毒、无害、无污染的环保材料。

(2)包装过程应保持清洁,防止污染。

(3)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豆芽新鲜,防止损坏。

(4)销售过程中应确保豆芽产品质量,防止变质。

标准实施与

  1. 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豆芽生产过程符合标准要求。

  2. 食品部门应加强对豆芽生产企业的,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。

  3. 消费者应关注豆芽产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,选择正规渠道购买。

DB31/2011-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《工业化豆芽生产卫生规范》的发布,为我国工业化豆芽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,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该标准,加强生产管理,提高豆芽产品质量,保障消费者健康,食品部门应加大力度,确保豆芽生产安全,消费者也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,关注豆芽产品的质量,共同食品安全,让我们携手努力,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。

标签: 食品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