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 18382-2001 肥料标识规范详解
《GB 18382-2001 肥料标识》规定了肥料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,包括产品名称、养分含量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生产批号、生产厂家等,旨在规范肥料市场,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肥料,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,对于提升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,为了规范肥料市场秩序,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,我国于2001年正式颁布了GB 18382-2001《肥料标识》标准,本文将深入解析该标准的内容与具体要求。
标准背景
GB 18382-2001《肥料标识》标准的,旨在规范肥料产品的标识规范,提升肥料产品的质量,同时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该标准对肥料标识的基本要求、内容、格式、印刷以及标识材料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。
肥料标识应包含以下内容:
- 产品名称:真实、准确地反映肥料产品的性质,如“复合肥”、“尿素”等。
- 肥料类型:明确标示肥料所属的类型,如“氮肥”、“磷肥”、“钾肥”等。
- 主要成分:详细列出肥料中主要成分的名称、含量及其所占比例,如氮肥需标明氮含量及比例,磷肥需标明磷含量及比例。
- 标签净重:标明肥料产品的净重,单位为千克或克。
- 生产日期:标明肥料产品的生产日期,便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新鲜度。
- 生产批号:标明肥料产品的生产批号,便于追溯产品质量。
- 执行标准:标明肥料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,如GB 18382-2001。
- 生产厂名、厂址:标明肥料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,便于消费者了解企业。
- 营养成分含量:标明肥料中所有营养成分的含量,包括主要成分和微量元素。
- 使用说明:标明肥料的使用方法、适用作物、施用量等。
- 警告与注意事项:标明肥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,如禁止与农药混用、避免接触皮肤等。
肥料标识要求
肥料标识应满足以下要求:
- 真实、准确:不得含有虚假、误导性。
- 标识格式规范:字体、字号、颜色等应符合国家标准。
- 标识材料耐久:具有一定的耐久性,不易褪色、变形。
- 标识清晰可见:不得使用模糊、难以辨认的文字或图案。
- 标识完整:不得有破损、缺失等情况。
GB 18382-2001《肥料标识》标准的实施,对于规范肥料市场、提升肥料产品质量、保障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,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标准,确保肥料产品标识的合规性;消费者在购买肥料时,也应关注标识内容,选择质量可靠的肥料产品。